陳俊宇 質詢 司法院:法律扶助財源、排富機制、律師酬金、少年法院
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二案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於12月2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11月25日及27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財源自主、案件資源分配、排富防濫用及律師酬金調整,並關切北部少年法院成立時程。司法院表示基金會目前仍主要仰賴年度捐助,原規劃捐助達100億元後以利息支應;少年法院籌備期間設有中繼辦公室,但未說明成立日期。
- 要求研議法律扶助基金會財源自主方案。
- 要求檢討強制辯護案件的資源分配,優先考量義務辯護或公設辯護人,避免排擠法律扶助資源。
- 要求規劃排富及防止法律扶助遭濫用的機制。
- 要求審慎評估並盡快提出調整非國民法官案件律師酬金的可行方案。
- 詢問北部少年法院最快何時能正式成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4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41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7 期(第 2 冊),第 171–35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