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考察預算、預算編列、考察報告
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二案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於12月2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11月25日及27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司法院連續三年編列赴法國考察違憲審查制度經費,預算文字疑似照抄,並指出九天行程僅三天有公務、考察報告未說明對我國的啟示。委員要求會後提供114萬元經費的具體用途及核銷項目,司法院表示可以提供。
- 會後提供114萬元經費的具體用途及核銷項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11-25,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41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41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7 期(第 2 冊),第 171–35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