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菁徽 質詢 何佩珊、黃振榮:職場霸凌、公部門申訴、霸凌調查、懲處機制
2024/11/2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勞動部部長、銓敘部、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勞動部對職場霸凌事件的調查與處理,要求公布涉事分署長調任安排並道歉,也要求檢討公部門申訴與懲處機制。官員表示將安排調任與道歉;保訓會及相關機關說明目前申訴、調查和懲戒流程,教育部稱正了解海科館事件。
- 要求勞動部公布涉事分署長的調任單位,並安排其道歉。
- 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檢討公務人員保障法及職場霸凌處理機制,說明霸凌認定標準與可採取的懲處。
- 要求衛福部回應是否啟動疾管署整備組相關調查。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外部專家是否認定死者遭霸凌?/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外部專家認定對其他同仁及一級主管有霸凌事實,但無法證實當事人遭霸凌。
- 分署長是否會向國人書面道歉?/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分署長一定要道歉,並應儘快道歉。
- 部長是否致電何博文副秘書長,請他關切議員不要追究此事?/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曾透過何博文副秘書長,拜託他協助與李宇翔議員溝通;否認有相關公文及提到派系問題。
- 分署長將調去哪裡,何時公布?/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已降為十職等專委,調任地點需要時間安排,並答應22號公布。
- 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作業是否應重新檢討?/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相關法制作業確實不足,會重新檢討。
- 部長要如何負政治責任?/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政治責任由她負,並會負應負的責任。
- 館長不准請假並叫同仁退休,是否算精神侵害?/考試院保訓綜規處 處長 黃振榮:處長表示一般應認為算是精神侵害。
- 公務人員保障法能否保障同仁,違規是否有處分?/考試院保訓綜規處 處長 黃振榮:處長表示可先向機關申訴,對結果不服可向保訓會再申訴;由安全防護小組認定,再依程序處理。
- 違反規定能否懲處或停職,分署長是否會送考績會及懲戒?/考試院保訓綜規處 處長 黃振榮:處長表示機關可依考績程序處理;另可依懲戒法移付懲戒,情節重大時得依法停職,是否適用由機關認定。
- 機關首長是霸凌者時,申訴流程應如何處理,相關表格是否檢討?/處長:人事總處表示機關首長涉及霸凌時,申訴由上級機關處理;相關機制會配合勞動部指引。
- 館長言語羞辱同仁,是否仍應檢討處理?/教育部人事處 處長 王崇斌:教育部表示回復是說明請假結果,館長管理風格部分正在了解及檢討。
- 保訓會何時立案調查疾管署案件,多久能有結果?/處長:處長表示職場霸凌調查由各機關辦理,機關調查後作成成立或不成立決定,當事人可循救濟程序。
- 疾管署是否會在今天回去啟動調查?/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代理司長 鄭淑心:代理司長表示疾管署將成立專案小組啟動調查。
官員答應的事
- 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公布分署長調任地點(期限:22號)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菁徽委員質詢,2024-11-2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09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09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2 期(第 1 冊),第 231–36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