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質詢 何佩珊:職場霸凌、調查報告、約談紀錄、北分署陳情
2024/11/2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勞動部部長、銓敘部、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北分署霸凌調查報告所列行為與未能證明員工因霸凌輕生的結論不一致,要求三天內重寫報告,並查明二月約談及其他陳情事項。勞動部長表示相關事項正調查,約談紀錄目前查無,並稱將進行懲處後移送檢調及檢察機關。
- 要求勞動部三天內依調查事實重寫調查報告,不重啟調查。
- 要求查明二月份是否曾約談北分署長及約談事由,若有約談紀錄,於當日質詢結束前提供。
- 要求調查北分署陳情書所列事項,包括公費種植與照明、禮品採購及標案等疑義。
- 要求勞動部及在場主管官員填寫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並將副本送交委員辦公室或委員會。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這些行為是否屬於霸凌。/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承認這是霸凌。
- 委員質疑調查報告的事實是否能支持相關結論。/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確實如此。
- 委員要求根據調查事實重寫報告,並在3天內提出。
- 委員詢問是否結案,並要求將分署長送監察院。/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還沒有結案;監察院已啟動調查,部長表示會先完成內部懲戒,再送監察院。
- 委員要求提供2月份約談紀錄,並詢問約談事由及內容。/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看了媒體報導;他認為部裡沒有約談紀錄。
- 委員詢問用公費裝設照明造成電費增加是否涉及貪污,並要求移送檢調。/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政風已在調查。
- 委員詢問發包給友人是否涉及圖利。/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會立案調查,政風已在了解並調查中。
- 委員要求在場主管填寫自我檢核表,並將副本送交委員辦公室或衛環委員會。
- 委員再次要求查明並提供2月份約談紀錄。/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部裡沒有約談紀錄,並稱已查過沒有相關檔案或資料。
- 委員要求重新撰寫調查報告,並在3天內提出。
- 委員要求將分署長送監察院,並要求在場主管提交自我檢查表。
- 委員要求完成四項工作;部長詢問能否一併提供副分署長約見及退件資料。/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可以把相關資料一併送給委員。
-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敢辦分署長,並要求辦給大家看。/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敢辦,考績會會進行懲處。
- 委員要求將分署長移送檢調及監察院。/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部長表示辦完後會移送監察院及檢調,並稱這個禮拜內會進行懲處。
官員答應的事
- 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完成懲處(期限:這個禮拜內)
- 勞動部 部長 何佩珊:移送檢調跟監察院(期限:之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昭姿委員質詢,2024-11-2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709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09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2 期(第 1 冊),第 231–36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