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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質詢 行政院:行政院組織法、官員列席層級、行政院來函

2024/11/1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陳冠廷等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五)至(七)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五)、(六)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第(三)及(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四、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第三、四案僅進行詢答】)

委員質疑審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未邀行政院秘書長列席,指出過往由秘書長說明,要求未來由適當層級官員出席。委員並要求提供行政院來函說明副本;主席回應行政院已派人事行政總處代表列席。

  • 要求行政院秘書長出席說明行政院組織法相關法案。
  • 要求將行政院來函說明提供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副本。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11-1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85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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