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 質詢 莊翠雲:網路廣告、充電樁優惠、貨物稅檢討
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貨物稅條例」11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6人、委員蔡其昌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委員陳冠廷等23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賴惠員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8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僅詢答) 三、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僅詢答) 四、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僅詢答) 【11月13日及14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檢視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刊登廣告情形,並請財政部一週內盤點所屬機關相關預算。委員也建議研議充電設施稅賦優惠、全面檢討貨物稅;財政部長表示將盤整法令,檢討報告延至12月提出。
- 請財政部協助勸說民營銀行停止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刊登廣告。
- 請財政部盤點所屬機關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刊登廣告的預算資料,並於一週內提供。
- 請財政部會同環境部及相關單位研議以地價稅、房屋稅優惠鼓勵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
- 請財政部全面檢討貨物稅的課徵合理性,並於12月提出檢討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銀行公會接下來要如何促請民營銀行暫停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下廣告?/董事長:銀行公會會以呼籲和勸說的方式,希望民營銀行配合。
- 財政部與銀行公會能否向民營銀行勸說,暫停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下廣告?/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財政部會與金管會合作。
- 臺酒公司是否也要呼應暫停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下廣告?
- 財政部主管機關編列的媒體宣傳費,有沒有用在非實名制網路社群媒體上?/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財政部租稅宣導會以貼文方式進行,並會盤查相關作法。
- 請財政部統計並整理所屬機關在非實名制社群媒體下廣告的情形。/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財政部所屬部分由財政部處理。
- 能否在土地稅或房屋稅中增加充電樁及充電站的減免規定?/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認為要再探究原因,並盤整現行相關法令。
- 請財政部與環境部等單位討論是否能提供充電站相關優惠。/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財政部會再研議。
- 貨物稅檢討了多少,檢討報告何時提出?/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檢討報告原訂11月底提出,後來因範圍因素延至12月提出。
- 請全面重新檢討所有貨物稅的合理性。/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好。
- 請在1個禮拜之內盤點並提供相關廣告預算資料。/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盤點一下。
官員答應的事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處理財政部所屬媒體廣告資料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提出貨物稅檢討報告(期限:12月)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全面檢討貨物稅的合理性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盤點相關廣告預算資料(期限:1個禮拜之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8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80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00 期(第 2 冊),第 13–17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