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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 質詢 黃彥男:詐騙防制、廣告實名制、平台責任

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僅進行詢答;委員預算提案於12月3日中午12時前截止收件】)

委員追問詐騙防制相關法規配套及平台廣告實名制的實施時程,要求明確公告日期,並指出冒用名人照片的詐騙廣告也須查明出資者身分。數位發展部長表示規定預計11月30日公告,平台預計明年初先從高風險廣告客戶開始落實。

  • 要求數位發展部明確公告平台廣告實名制各階段的實施日期。
  • 要求平台確認廣告出資者身分,未落實者依法裁罰。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電子簽章法及詐防條例的子法和相關配套是否由數發部訂定?/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先公告納管的網路廣告平臺公司,並要求其提出文件申請。
  2. 目前尚未能依新法打詐,是因配套規定尚未完成嗎?/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子法會在11月30日公告。
  3. 大型平臺業者何時開始落實實名制?/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會在明年1月開始落實,應該是1月。
  4. 能否告知平臺業者實名制的明確實施日期?/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1月1號開始導入實名制,先從高風險廣告客戶落實。
  5. 高風險廣告客戶是否從1月1號開始刊登廣告就要實名?/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包括大的廣告商。
  6. Meta能否從1月1號起禁止未實名的廣告上架?/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不是一開始全面實施,先從高風險對象著手。
  7. 何時可以公告讓大家知道實施時程?/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會把時程很清楚地寫出來。
  8. 罰則金額從多少到多少?/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罰鍰從二百多萬元到1億元。
  9. 要求平臺落實實名制,辨明冒用他人照片刊登廣告者的身分。/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Meta公布了偵測照片與名字的技術,以後這種廣告就不會再出現。
  10. 數發部應採取積極作法打詐,民間企業的作法可作為輔助。/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兆豐是很好的例子,會公私協力一起解決問題。

官員答應的事

  • 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公布清楚的時程(期限:11月底子法公布的時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蔡其昌委員質詢,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79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79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8 期(第 1 冊),第 185–24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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