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質詢 鄭英耀、鄭世忠:運動部成立目的、選手權益、國際賽事成績、選手尊嚴

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七)至(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五)、(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委員詢問運動部成立目的為何將奪牌與全民運動分開表述,並要求呈現兩者相輔相成及提升國際賽事成績的目標。委員也關切選手權益及遭國外政治人物言論影射時的保障;官員表示體罰調查由國教署辦理、後續懲處由運動部主導,對外發言會考量選手意願。

  • 要求調整運動部成立目的的表述,避免將奪牌與全民運動呈現為互相取代。
  • 要求體育署及未來運動部建立並落實保障選手權益與尊嚴的機制。
  • 要求政府不要將回應國外政治人物對選手的言論完全交由選手決定,並應與選手溝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運動部成立後員額及預算是否如其所述。
  2. 委員詢問奪牌是否重要。/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奪牌也是目標之一。
  3. 委員詢問奪牌與全民運動投入是否衝突。/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奪牌與全民運動沒有衝突。
  4. 委員要求改善運動部成立目的中對奪牌及全民運動的表述。/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委員指出兩者可以相輔相成,部長表示會改善相關表述。
  5. 委員詢問運動員權益受損時,現行及未來有何保障機制。/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參賽權利由運動部處理;體罰調查由國教署及學校進行,後續懲處由運動部主導。
  6. 委員詢問奧運金牌選手受辱時,體育署或運動部有何保障機制。/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一向以選手需求為主要考量。
  7. 委員詢問體育署對國外政壇人士評論臺灣選手有何回應。/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要看選手意願,經選手同意才會發言。
  8. 委員追問是否詢問過選手,並要求政府捍衛選手尊嚴、建立基本立場。/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署長表示會與選手、教練溝通協調後發言。

官員答應的事

  • 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修正運動部成立目的的相關表述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75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75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8 期(第 1 冊),第 247–47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羅智強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