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 鄭英耀、鄭世忠:運動部組織、運動產業、單位分工
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七)至(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五)、(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委員詢問提升運動主管機關層級的必要性,並請官員說明運動部組織架構及各單位分工。官員表示,運動人口與選手國際能見度提升,運動也帶動觀光及相關產業,成立運動部可整合資源、擴大發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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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請部長及署長說明成立運動部的主要原因與看法。/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部長認為成立運動部符合國人期待,能擴大組織、增加資源並整合社會資源。
- 委員請署長表達成立運動部的看法與立場。/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署長表示需有人、有錢推動,並透過全民運動擴大人口與消費力,促進產業及運動外交。
- 委員詢問全民運動署與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如何分工。/體育署 署長 鄭世忠:全民運動署負責政策規劃、法規及補助;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負責執行,並在各縣市輔導。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74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74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8 期(第 1 冊),第 247–4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