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質詢:運動部成立、運動產業

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七)至(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五)、(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委員支持成立運動發展部,肯定報告提出人才培育、國際交流、產業發展及樂活永續等目標。委員要求儘速成立新部會,並強調不能只是體育署升格,還要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發展。

  • 儘速成立運動發展部
  • 確保運動發展部成為全新部會,而非僅由體育署升格,並納入運動產業發展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洪孟楷委員質詢,2024-11-1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7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706。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洪孟楷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