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質詢:消防法修法、消防職安、公務員職安
2024/11/12,第11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2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7案。 二、11月8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11月12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表示消防法修法已三讀,說明修法納入揭弊者保護及擴大災害調查啟動條件,並將持續監督落實、推動未納入的裁罰與停業措施。委員也指出公務員職安保障仍不足,呼籲政府完善預防與救濟機制;逐字稿未記載官員回應。
- 持續監督消防法修法三讀後的落實情形
- 持續推動將違反消防法致救災人員死傷納入刑責、按營業額比例裁罰及對反覆違規者勒令停業停工等措施納入修法
- 政府重視公務員職業安全,完善公部門職安保障機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洪孟楷委員質詢,2024-11-12,第11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69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69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1 期(第 1 冊),第 35–3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