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質詢:財劃法審查、表決程序、議事錄確認
2024/11/1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僅詢答) 三、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僅詢答))
委員質疑《財政收支劃分法》審查僅用三分鐘通過,且未逐條討論、表決及議事錄登載有程序瑕疵。委員要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8條召集朝野協商,並主張議事錄不予確認;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
- 要求將《財政收支劃分法》審查的重大程序瑕疵交由院長召集朝野協商。
- 要求本次議事錄不予確認。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吳思瑤委員質詢,2024-11-1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64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