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公投合併選舉、選務缺失、移送不起訴
2024/11/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主張公投與選舉合併舉行有助人民行使權利,並認為修法應由立法院決定。委員追問中選會移送21人、其後獲不起訴的案件及選務缺失;主委表示尊重司法決定、對不起訴結果深感遺憾,並稱相關行為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 要求中選會正視選務缺失及21人遭移送後不起訴所引發的問題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11-0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45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45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3 期(第 1 冊),第 1–1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