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質詢 周萬來:憲判字第9號、國會改革、訴訟經費、會議邀請
2024/10/28,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及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監察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6案。 二、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列席就「『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專題報告邀請律師團體代表未事先通知在野黨團,並詢問秘書長對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的看法及立法院訴訟經費編列情形。秘書長表示尊重判決,並稱需再確認訴訟經費預算科目;委員認為判決可能增加訴訟需求,要求確認經費安排。
- 要求立法院確認下年度訴訟經費編列情形及預算是否可挪用。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秘書長是否同意憲法判決侵害立法特權及立法核心價值。/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表示尊重委員的分析。
- 委員詢問立法院是否編足下年度訴訟經費。/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表示沒有特別編列,預算能否挪用還要詢問主計處長。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4-10-28,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20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20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1 期(第 2 冊),第 1–11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