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玲 質詢 黃齡玉:僑外生留臺、個人工作許可、留才攬才

2024/10/2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福利部首長、教育部首長、勞動部首長就「我國少子女化現況及對策計畫成效,暨我國與亞鄰國家之留才攬才政策競爭力比較」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長就「我國少子女化對策主管單位與主要國家做法之比較,暨我國參採改制之可行性」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的推出期程、資格及限制,並確認是否僅適用應屆畢業生、會否取代現行管道。勞動部表示現行措施將多元並行,個人工作許可仍在研議,條件尚待與相關機關及團體討論,預計年底修法。

  • 請勞動部說明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的推出期程、資格與適用條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預計何時推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正在研擬草案,預計年底提出修法,並修正就業服務法。
  2. 僑外生申請個人工作許可需要什麼資格和條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個人工作許可不需要一定雇主、不限業別;申請資格和條件仍在討論。
  3. 個人工作許可推出後,原有申請管道會退場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會維持多元管道並行,個人工作許可主要針對應屆畢業生。
  4. 個人工作許可是否只有應屆畢業生才能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草案仍需與相關機關團體溝通,適用條件還要討論;有進一步規劃可到委員辦公室說明。
  5. 已在臺工作的僑外生是否不適用,且個人工作許可是否不限門檻和工作類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將邀國發會及相關部會進一步討論細節。
  6. 若有較清楚的內容和方向,希望勞發署到委員辦公室說明。

官員答應的事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黃齡玉:提出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修法(期限:今年的年底)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羅美玲委員質詢,2024-10-2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612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12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89 期(第 1 冊),第 167–22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羅美玲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