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 質詢 鄭銘謙、陳永利:偵查不公開、偵查資料外洩、派出所環境
2024/10/2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查及人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偵查資料屢遭外洩,詢問法務部長是否把質疑洩密視為干涉個案,並要求落實偵查不公開、以臺北地檢署作為示範。法務部長稱相關質疑已有分案調查;警政署副署長表示將要求記者不得進入辦案派出所。
- 要求法務部落實偵查不公開,並依臨時提案辦理,以臺北地檢署作為示範。
- 要求警政署改善派出所詢問環境,避免記者接觸偵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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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質疑偵查資料外洩是否構成干涉個案,部長是否認同?/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主張不要含沙射影,也不能因檢察官接觸案件就認定是檢察官洩漏。
- 若起訴後證實媒體報導的資料屬實,部長是否另有說法?/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能接觸偵查內容的人很多,希望各處都注意。
- 被告會把對自己不利的訊息告訴媒體,符合人性嗎?
- 檢察官是偵查指揮官,底下有人洩密時,難道可以置身事外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各地檢署遇有外界質疑都會分案處理,也不是叫人來了就結案。
- 偵查資料一再外洩,部長認為這樣對嗎?
- 檢察官論壇點名記者後,部裡是否有了解情況?/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相關報導都有分案、約談及澄清,案件仍在偵辦中。
- 請警政署將分局筆錄場所與記者出入、泡茶區隔開,以降低風險。/警政署 副署長 陳永利:副署長表示刑事單位原則上使用偵詢室;派出所偵辦刑案期間,要求記者不得進入。
- 請部長落實偵查不公開,並做到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10-2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599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991;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88 期(第 1 冊),第 273–3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