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質詢 蔡清祥、周幼偉:拘票使用、上銬比例原則、偵查不公開
2024/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並兼顧人權維護,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相關流程缺失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社工已到警局配合說明仍遭拘提、上銬,是否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並詢問法務部過去是否檢討拘票使用。警政署代表說明執行拘提可使用手銬但須符合比例原則;委員另要求法務部細化偵查不公開規範並納入外部參與。
- 要求法務部檢討檢察官核發拘票及是否有濫發情形。
- 要求法務部參考警政署規範,為檢調機關訂定更細緻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要點。
- 要求偵查不公開檢討納入外部專家學者或媒體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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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若由部長辦案,會不會發拘票?/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須視案情;若有立即需要此人且傳喚不到,依法可以核發拘票。
- 社工已到警局說明,仍執行拘提是否正確?/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律上可以這樣做。
- 社工已配合到警局,核發拘票是否逾越比例原則?/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律上合法,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可在個案判斷。
- 檢察署是否檢討過檢察官不法核發拘票,或訂定注意事項?/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很少看到不合法情形,個案有主任檢察官、襄閱及檢察長督導。
- 過去是否發現檢察官濫發拘票?/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據部長所知,沒有因濫發拘票而處理的情形。
- 檢察官是否曾濫發拘票?/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也許有,但沒有拿出來檢討處罰。
- 希望法務部將核發拘票的權限與情況類型化,訂定相關規則。/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沒有濫發拘票。
- 檢察署如何解釋使用戒具的裁量權?/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執行拘提在警察;警察須判斷當時是否有使用戒具的必要。
- 部長認為這名社工有必要上手銬嗎?/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未看到整個案件情形,應尊重了解案情的承辦人員作必要判斷。
- 請警政署說明社工拘提及使用戒具的規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局長 周幼偉:依檢察官拘票執行拘提;辦法允許使用手銬但不得作為懲罰,且須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 法務部為何未要求檢調機關訂定更細緻的偵查不公開注意要點?/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可否公開、設置採訪場所及由發言人對外說明,並要求遵守。
- 希望法務部參考警政署注意要點,為檢調機關訂定類似要點。
- 偵查不公開檢討案件多,但處分人數少,檢討及改正措施為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報導案件都要檢討,因此件數多;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案件較少,但仍會深入探討是否違規及應否負責。
- 希望檢討作業辦法、相關懲處及落實方式,並訂定更細緻的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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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4-0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587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87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5 期(第 1 冊),第 1–6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