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質詢 黃麟倫:憲法訴訟法、大法官職權、違憲審查
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可能妨礙憲法法庭受理案件、作成判決及作出暫時處分,並認為大法官不應以民意為判斷依據。委員要求司法院清楚說明修法影響、明確表達立場;司法院代表回應,大法官應忠於憲法及保障人權的意旨。
- 要求司法院清楚說明修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明確表達立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大法官做成判決時,對民意的看法是什麼?/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大法官不會只以民意為考量,最終要忠於憲法並正確闡述憲法意旨。
- 法案通過後,能否預期會產生什麼結果?
- 司法院應向社會說明法案可能產生的結果。
- 司法院應向社會清楚說明立場及法案可能造成的衝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莊瑞雄委員質詢,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583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83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87 期(第 1 冊),第 1–1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