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黃麟倫:詐欺被害人訴訟費、死刑審查標準、大法官出席人數
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司法院代理秘書長的法源依據,並追問是否已通知法院讓詐欺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暫免繳費;副秘書長表示將會後查證。委員另詢問死刑個案審查標準、大法官迴避及憲法法庭最低出席人數,要求司法院補充制度說明。
- 要求司法院會後查證是否已通知各級法院,詐欺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可暫免繳納裁判費。
- 要求司法院就憲法法庭最低出席人數等制度問題提出充分說明,並以法律專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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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為什麼上次是代理秘書長,這次是副秘書長?/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秘書長暫時缺位,先前由我代為處理相關事務。
- 司法院處務規程有沒有代理秘書長的規定?/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沒有代理秘書長的規定。
- 司法院有沒有通報各級地方法院民事法院注意詐防條例暫免訴訟費用規定?/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發函應該是有發函,但需要查證。
- 請會後查證通報情形。
- 要求補繳裁判費的裁定可不可以抗告?/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不能抗告。
- 不繳裁判費,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不繳會被駁回。
- 裁定駁回後可以抗告嗎?/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上級審會糾正。
- 請司法院通告全國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注意暫免繳納訴訟費用規定。/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我們回去一定切實處理。
- 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判斷因素要擇一,還是並存?/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我認為相關因素都要綜合考量。
- 預謀持刀殺害兩名無辜婦女,是否屬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例示不是唯一標準,審判時還會斟酌其他情形。
- 被告能否就最高法院認定犯罪情節最嚴重尋求憲法訴訟救濟?/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可以請求個案裁判的憲法審查,但也要經得起檢驗。
- 憲法法庭審理個案救濟時是否要一致決?/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目前判決沒有講,將來還有解釋空間。
- 憲法法庭判決有沒有說明這件事?/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目前沒有講。
- 11月1日後只剩8名大法官,能否如期審查人事同意案?/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希望能如期審查。
- 上次憲判字判決中有幾位大法官聲請自行迴避?/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尤伯祥跟蔡彩貞。
- 憲法法庭若以4比2認定犯罪情節不屬最嚴重,原死刑判決是否會被宣告違憲?/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這要由憲法法庭將來判斷,我不能置喙。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幾位大法官?/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九位大法官。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判至少需要幾人出席?/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我現在手上沒有明確資料。
- 日本最高裁判所有幾位大法官?/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日本最高裁判所有十五位大法官。
- 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裁判至少要幾人出席?/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照委員資料寫的是九人。
- 南非憲法法院有多少位大法官?/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委員資料寫的是十一位。
- 南非憲法法院最少要幾人參與才能判決?/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委員資料寫的是八位。
- 韓國憲法法院最少要幾人出席?/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審判部要七人以上。
- 這些國家立法要求最低出席人數,是要毀憲亂政或癱瘓憲法法院嗎?/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各國有各國背景,這些國家應該不是這種情形。
- 職掌釋憲的最高法院機關需不需要最低出席人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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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583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83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87 期(第 1 冊),第 1–1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