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憲法訴訟法修法、大法官審查、憲法法庭
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認為修法可避免少數大法官決定憲法裁判,主張充分討論後依民主程序決定是否三讀。委員要求立法院實質審查大法官提名人,若未獲通過,總統應儘速補提名;逐字稿未載官員回應。
- 要求充分討論修法,並在討論程序完畢後依民主程序決定是否三讀。
- 要求立法院實質審查大法官提名人的專業、學術專精及超然獨立性。
- 若大法官提名未獲通過,要求總統儘速補提名。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10-21,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577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