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惠 質詢: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適用標準
2024/9/3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9月30日、10月2日及3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已申請或正在辦理的都市更新案件,是否都能適用修法後的容積獎勵,並指出不同階段適用標準不一。官員表示,修法是為處理案件因辦理時程而無法取得獎勵的情形,回應地方政府也認為現行制度有調整需要。
- 要求修法釐清不同申請及施工階段的都市更新案件,能否適用容積獎勵,並調整適用標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美惠委員質詢,2024-09-30,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9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95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78 期(第 1 冊),第 213–2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