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質詢:新住民基本法、法案命名、新住民權益
2024/7/16,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等51案。 二、7月12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7月16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指出,新住民基本法除保障基本權益,也要建立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因此比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更合適,並主張從新住民角度思考立法。委員提及法案過去曾送交內政委員會,並肯定新住民對台灣的貢獻。
- 建議以「新住民基本法」命名,並從新住民角度思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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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4-07-16,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84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