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兒少保護、凌虐罪處罰、刑法第286條
2024/7/16,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等51案。 二、7月12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7月16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指出,刑法第286條在實務上可能因傷害罪依兒少法第112條加重其刑,並經想像競合處斷,而難以適用。委員認為兒少保護有立法強化必要,並提及修法納入對未滿7歲者犯罪的規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7-16,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8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80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71 期(第 15 冊),第 103–1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