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質詢:選罷連署、身分證影本、停止發言
2024/7/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選罷連署名冊僅填基本資料並簽名或蓋章,可能出現冒用往生者資料及抄錄名冊等情形,要求討論連署條件,並提出檢附身分證影本作為方案。委員另提議停止發言;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要求討論選罷連署條件
- 提出檢附身分證影本作為方案
- 提議停止發言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許宇甄委員質詢,2024-07-0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59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