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 質詢 陳立國、陳正祺:FTA終止審議、漁業補貼協定、漁業法規修正
2024/7/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部分停止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施行文書」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我國與宏都拉斯共和國間自112年12月6日終止「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案。)
委員追問臺薩斷交、薩國宣布廢除FTA多年後,政府為何到112年才送立法院審議,並要求書面說明重大違約追究情形。委員也詢問漁業補貼協定及應修法規;官員表示IUU捕魚補貼已禁止,將檢視法規,部分議題仍待各國形成共識。
- 要求外交部書面說明延至112年才送交審議的原因及重大違約追究情形。
- 要求說明漁業補貼協定生效前需修正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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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為何臺薩斷交多年後才停止FTA施行。/外交部 次長 陳立國:外交部說明了薩國糖業協會的法律程序、WTO通報程序及行政院與立法院的審議程序。
- 委員追問為何要等到薩國憲法判決後才處理。/經濟部 次長 陳正祺:即使斷交,FTA仍有繼續有效的例子,因此當時臺薩FTA仍繼續有效。
- 委員詢問薩國宣布廢除FTA後,我方是否也可以宣布。
- 委員要求外交部就處理時間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詢問是否追究薩國重大違約。/外交部 次長 陳立國:如果有這部分情況,外交部當然會……
- 委員要求外交部就重大違約的追究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詢問列出的WTO漁業補貼談判會員義務是否正確。/農業部 次長 黃昭欽:外交部次長表示,委員所列內容的字面意義與WTO條文有若干不同。
- 委員詢問第三項所列漁船補貼限制。/農業部 次長 黃昭欽:農業部次長說明,條文禁止在公海作業的漁船接受相關補貼,現有遠洋漁船均受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管理。
- 委員詢問漁業補貼協定是否也涵蓋近海漁業。/農業部 次長 黃昭欽:是;近海部分若涉及會過漁的資源,不能進行相關補貼,並設有禁漁期、禁漁區等措施。
- 委員詢問是否已與漁業界溝通並說明協定內容。/農業部 次長 黃昭欽:農業部次長表示,持續與漁民及產業界溝通。
- 委員要求提供協定後續工作的詳細書面資料。
- 委員詢問是否在協定通過後修法。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2024-07-0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4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45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70 期(第 1 冊),第 1–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