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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質詢 鄭英耀:校園安全、少年轉銜、學生輔導、輔導師資

2024/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月26日僅進行詢答) 【6月24日及2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關切校園安全與暴力預防,詢問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出校後的通知、教育銜接及過渡性教育措施執行情形,也關注輔導人力與三級輔導如何協助學生。委員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

  • 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提供有關校園安全、少年矯正學校出校後通知與教育協調、過渡性教育措施執行,以及學生輔導機制與輔導師資配置訓練的資料。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請提供資料供委員研讀。
  2. 少年轉學時,原就讀學校會通知下一所學校嗎?/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依行政流程一定會通知。
  3. 是否有規範?請提供委員研讀。/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會後提供相關規範。
  4. 請於兩個月內提出報告,說明轉銜辦法缺失、過渡性教育措施及修法配合方式。
  5. 請提供相關資料,說明校園安全研究中尚不清楚的部分。
  6. 請一併提供三級輔導機制協助相關學生及強化輔導師資的資料。
  7. 請於兩個月內補齊資料。

官員答應的事

  • 教育部 部長 鄭英耀:提供相關規範(期限:會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32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32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6 期(第 1 冊),第 275–33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吳宗憲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