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林國顯:駕駛室影音紀錄、鐵路行車安全、行車規則修正
2024/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交通部就「智慧航安、智慧港灣(港口)相關計畫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台鐵駕駛室設置影音紀錄器的評估進度,並指出國內外已有相關做法,要求研議修法與安全機制。次長表示會請鐵道局三個月內評估,並請台鐵公司一個月內提出行車安全改善策略報告。
- 要求鐵道局在三個月內,就駕駛室影音紀錄器及相關議題研議,並評估能否於年底前完成《鐵路行車規則》第37條、第68條修正草案。
- 要求台鐵公司一個月內提供公司化後行車安全改善策略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運安會提出的建議是否應認真評估並採納?/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院都有列管。
- 若列車行車時發生意外,有沒有機制可以預防?/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不曉得臺鐵有沒有做調查;要確認清楚。
- 是否認同在機車駕駛室安裝錄影音紀錄器的建議?/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有技術問題要評估,有些鐵路車廂不見得可以安裝。
- 駕駛室錄影音紀錄器研議進度如何,該怎麼處理?/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車廂噪音可能影響收錄效果,工會及駕駛可能會有隱私疑慮,這部分需要處理。
- 是否認同在3個月內研議兼顧隱私與最低度利用的作法並召開會議?/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應該的;鐵道局會在3個月內就這個議題召開相關會議,但也要看能不能推行出來。
- 能否在年底前完成鐵路行車規則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八條修正草案?/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對行車安全有關的法規、執行作為及SOP,都應調整來提升。
官員答應的事
- 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就委員提出的議題召開相關會議(期限:3個月內)
- 交通部 次長 林國顯:提供公司化之後行車安全改善策略報告(期限:1個月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4-0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31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31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253–3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