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質詢 蕭煥章
2024/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及第八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6月26日及27日兩天一次會】)
問答重點
- 委員希望諮詢會議除公務人員協會代表外,也納入基層消防團體代表。/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協會代表就是基層同仁;如認為仍需增加,實質審查時再審慎考慮。
- 委員詢問為何不將消防人員主動申訴機制明定於本法。/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公務人員保障法已有類似條文,可在審查時與考試院協調是否納入吹哨者精神。
- 委員詢問以年營業額一定比例裁罰是否有空間。/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非法工廠或年度營業額可能不易掌握,且執行上有困難,對此較保留。
- 委員要求將第二十五條之八納入罰則,並請署長公開承諾。/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可以再商討,並可把委員建議的精神納進來。
- 委員詢問若無法修法,是否可在子法處理並以附帶決議辦理。/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好,用子法的方式處理。
官員答應的事
- 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納入委員建議的精神
- 消防署 署長 蕭煥章:以子法方式處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范雲委員質詢,2024-0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30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308;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87–16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