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雅琳 質詢:輔導人力、督導機制、兒少心理服務
2024/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月26日僅進行詢答) 【6月24日及2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學生諮商等待時間長、校園自殺通報增加,提議提高專業輔導人力配置並增設督導機制。委員也主張,未成年人遇緊急人身安全危害且法定代理人無法作出符合最佳利益的決定時,經學校個案會議確認後可免同意提供心理服務;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支持將中小學專業輔導人力配置比例由每55班1人調整為每40班1人。
- 支持將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力配置比例由每20校1人調整為每15校1人。
- 支持將大專院校專業輔導人力配置比例由每1,200人1人調整為每900人1人。
- 支持在《學生輔導法》中增訂專業輔導人力督導機制。
- 支持未成年人遇緊急人身安全危害、法定代理人無法作出符合最佳利益的決定時,經學校個案會議確認後,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提供心理服務。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張雅琳委員質詢,2024-06-2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19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