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 質詢 卓榮泰:國會改革、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立法院表決
2024/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條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等覆議案。)
委員質疑執政黨對國會改革及調查權的立場,並要求法務部長說明藐視國會規定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國會調查權是否違憲。委員也詢問立法院有哪些表決方式;院長回應總統府委員會屬任務編組,行政工作由行政院執行,舉手表決須清點人數。
- 要求院長說明立法院可採取的投票方式。
- 要求法務部長說明藐視國會規定法律明確性及國會調查權的法律依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質疑總統成立三個委員會是否侵害行政權。/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表示總統府三個委員會是任務編組,沒有組織、預算和人事,行政院負責執行工作。
- 委員詢問證人是否可以請律師、行使緘默權。/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認為,委員與院長互相質詢就是很好的典範。
- 委員詢問法律是否依據條文及判決判例宣判。
- 委員詢問立法院依議事規則有幾種投票方式。/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可以記名、不記名,也可以用表決器等方式。
- 委員說明舉手表決的情況,並質疑外界對此的批評。/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認為舉手表決必須清點人數,點錯人數會使表決結果有重大瑕疵,也應進行正否表決。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12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12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0 期(第 1 冊),第 301–37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