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質詢 卓榮泰:國會改革、立法院調查權、司法權限
2024/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條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等覆議案。)
委員質疑《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是否擴張立法院權限,並詢問一般民眾是否可能被要求到場、提供文件,以及調查司法案件資料是否違憲。行政院長表示新條文有要求民眾配合調查的疑慮,調閱司法案件資料可能侵害司法權,並期待憲法法庭釐清憲法秩序。
- 要求重新審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院長認為什麼是藐視國會?
- 什麼是反質詢?
- 院長認為影片中縣長不回答或轉身離開是否藐視議會?/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不應該學習。
- 院長怎麼看以國會改革為名、實際上是國會擴權的法案?/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一般人民對法案產生的後遺症感到不安;希望國會努力能紓解民意,讓法案有機會重新審視。
- 這次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是在修法還是修憲?/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這是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憲另有程序。
- 立法委員有沒有質詢總統的憲法權力?/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立法委員應該沒有質詢總統的權力;總統可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但沒有質詢。
- 修法後任何人都可能被立法院調查或要求提供文件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依新修正條文內容有這樣的疑慮,一般人民可能被要求提供文件、接受詢問及調查、調閱或聽證。
- 人民能否拒絕到場、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依新修正條文內容有這樣的疑慮,一般人民可能被要求提供文件、接受詢問及調查、調閱或聽證。
- 這種修法會不會成為政治上打擊異己的工具?/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主觀認定他人與政府勾結,這個罪名下得太大了。
- 修法後立法院向司法或監察機關索取調查中資料或複本,有沒有違法或違憲?/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調查中的案件卷證若能提供複本,會嚴重侵犯司法機關權限;依權力分立及憲政秩序設計,絕對不宜。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坤城委員質詢,2024-0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12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12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0 期(第 1 冊),第 301–37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