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 質詢 卓榮泰、鄭銘謙:國會改革、全案覆議、官員偽證、憲法解釋權
2024/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條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等覆議案。)
委員詢問行政院是否有憲法解釋權、為何對國會改革法案全案覆議,並質疑官員在立法院虛偽陳述是否適用刑法偽證規定。卓院長表示憲法解釋權屬憲法法庭,行政院基於機關權利受侵害提出全案覆議;官員表示相關調查屬司法權範圍。
- 要求行政院若認為現行條文不妥,提出修法版本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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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行政院現在是在跟大法官搶憲法解釋權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當然不是。
- 什麼是行政院認為的窒礙難行?違憲是否等於窒礙難行?/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違憲是窒礙難行的一部分;行政院依法行政,所依據的法包括憲法和一般法律。
- 憲法解釋權在誰?/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對,憲法由憲法法庭解釋。
- 在野黨通過的法案是否都被認為是毀憲亂政?/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不一定是這樣子。
- 院長認為在野黨提出財劃法修正案是毀憲亂政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要看內容。
- 院長做得到約束相關人士,至少約束行政院嗎?行政院不是違憲審查機關,對不對?/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行政院不是憲法解釋機關;對憲法權力遭侵害,行政院有義務提出憲法及一般法律上的救濟。
- 建立聽證調查制度、強化監督能量是院長的信仰嗎?院長認同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認同,讓國會更有效率、行政院與立法院共同努力,是國家和國人的希望。
- 院長要不要提出更好的版本?覆議不通過後,行政院要不要提修法版本?/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國會改革版本不宜由行政院提出;覆議裡可以做文字和法條調整;行政院提出修法不宜。
- 到底有沒有抹黑?/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沒有。
- 院長認為說謊是正確的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說謊對所有人來講是人格自殺。
- 官員不說謊對行政院是窒礙難行嗎?官員不說謊是基本要求,對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官員更應該不說謊,但要由誰判斷,必須有待證事項。
-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中的虛偽陳述,有哪一點是不明確的法律概念?/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這是有待證事實存在的情形;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是處罰證人的規定。
- 公務員陳述經歷的真實事實,可以說謊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第一百六十八條是實行很久的法律,證人陳述親身經驗的事實,有客觀真實存在。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說的虛偽,為什麼是不確定概念?/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虛偽是言人人殊的不確定概念,沒有客觀待證事實存在。
- 立法委員移送給地檢署調查,地檢署就不查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這涉及司法權,不是國會立委行使調查權的範圍。
- 院長同意立法委員增加預算就是違憲嗎?/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憲法對國會權責有類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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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4-06-20,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411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11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0 期(第 1 冊),第 301–37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