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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質詢 蔡明彥:偷渡案件查核、跨部會協調、機密分級、安全查核

2024/6/1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報告「國家如何運用民間通信設施蒐羅國安資訊」,併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列席,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中國人士乘船進入金門及淡水等地案件的背景查核,並要求主動提供情資、建立跨部會應變指引及研擬機密分級與安全查核制度。國安局長表示會比對當事人說詞、手機及數位足跡,並稱國安會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盤點邊境安全漏洞。

  • 要求國安單位主動提供案件評估及情資研判。
  • 要求彙整跨部會應變指引,強化海上及空中邊境查核與協調機制。
  • 要求參考其他國家做法,研擬依職務及接觸機密程度辦理安全查核與機密分級的完整制度。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金門相關案件當事人的背景、動機及目的。/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說明近年相關案件的偵訊、移送檢方及調查情形,未說明早年案件當事人的背景與動機。
  2. 委員詢問是否有當事人具軍方或安全背景的案例。/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淡水案例中,當事人承認有軍方背景,國安局正查核其真實身分及過往活動。
  3. 委員詢問相關情資研判及如何提供給其他部會。/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案件由檢方偵辦;若檢方需要國安單位的評估意見,國安局願意提供參考。
  4. 委員要求跨部會整合,建立彙整機制與管道,並主動提供評估。/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國安會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盤點問題、釐清邊防及國境安全漏洞,並要求各單位策辦及精進。
  5. 委員詢問能否研擬適用於各部門及情報機構的機密分級與背景查核機制。/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說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行政院文書處理作業規範對密等核定的規定。
  6. 委員要求參考各國案例,提出完整規劃。/國家安全局 局長 蔡明彥:表示重視委員提醒,並表示瞭解其觀點、同意。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冠廷委員質詢,2024-06-1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80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80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61 期(第 1 冊),第 103–16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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