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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質詢 鄭銘謙:科技偵查、GPS定位、網路足跡、偵查不公開

2024/6/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案。)

委員釐清科技偵查法草案的定位追蹤條文是否刪除,並詢問偵查資訊外流及網路足跡資料的調取範圍。部長表示條文未刪除、媒體消息來源不明;委員要求案件結束後通知資料遭調取者,部長未明確答應。

  • 要求案件偵辦結束後,通知曾被調取 GPS 定位、通訊紀錄或網路紀錄的當事人。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這一條拿掉了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這條沒有拿掉,是原草案第三條。
  2. 部長說謊或騙人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沒有,可能是……
  3. 部長昨天說拿掉的是哪一條?/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拿掉的是原草案第二條的概括授權。
  4. 這一條會拿掉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這一條絕對不會拿掉。
  5. 昨天是部長理解錯誤,還是委員被部長打臉?/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昨天我們是就法條的內容……
  6. 委員被部長打臉了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我們是在做釐清。
  7. 部長是否也認為難以稽考洩漏來源?/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媒體的來源我們並不清楚。
  8. 部長現在溝通還用電話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我的習慣是用 LINE。
  9. 網路足跡能否查到當事人瀏覽的網站?/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網路足跡在第三條之一……
  10. 能否查當事人去了哪個網站,或查 IP?/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網址不能查;只知道 IP 位置,不知道網址,IP 可以查。
  11. 蒐集 IP 是前端作為,後續是否進一步偵查是另一回事,對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對,後續要不要進一步偵查是另一個問題。
  12. 部長會不會違反偵查不公開?/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我們不會公開偵查秘密。
  13. 法務部會做到偵查不公開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我們會要求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14. 科偵、GPS、通訊紀錄及網路紀錄,事後是否通知當事人?/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監聽會通知當事人,科偵法 GPS 的法官保留也會由法官通知。
  15. 24 小時內沒有法官保留的情況,也有法官保留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那一個當然不是。
  16. 案件偵辦結束後,能否通知被調取 GPS、通訊紀錄或網路紀錄的人?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4-06-0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7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70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7 期(第 1 冊),第 229–32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羅智強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