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 質詢:地方助理費、薪資調整
2024/6/4,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5月31日)。 二、討論事項: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委員羅廷瑋等21人、委員黃秀芳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菁徽等19人及委員楊瓊瓔等25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等5案(6月4日)。 三、5月3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四、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委員指出,地方議員助理費超過24年未調整,現有補助已難以聘請助理,並提到基本工資及軍公教薪資近年均有調整。委員表示,內政委員會已審查多個修法版本,應與行政部門共同擬定金額;官員回應未在逐字稿中出現。
- 與行政部門共同擬定地方民意代表助理費金額。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李柏毅委員質詢,2024-06-04,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52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52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1 期(第 2 冊),第 13–16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