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陳耀祥、黃天陽
2024/6/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就「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6月3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問答重點
- NCC是否對第二類電信遭詐團濫用進行行政裁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已裁處海峽電信等相關案件。
- 飛速移動、台灣卓一及二十五電訊的裁處結果為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副處長 黃天陽:尚未裁處,仍在釐清相關技術事項。
- 這些業者是否不在NCC裁處範圍,行政調查何時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北區監理處 處長 蔡國棟:二十五電訊與台灣卓一目前看來不是電信事業;相關調查仍在處理中。
- 行政調查報告何時出具,能否說明起訴書所列事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一個月內提供,並可一併說明起訴書所點出的事實。
- 能否在行政調查報告說明蕭祈宏與哪些人接洽及接洽事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可以,相關內容已在處理。
- 中華電信是否了解此案,蕭祈宏後來聯繫了誰?/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本人已了解並聯繫主管,但後續沒有進行任何合作。
- 中華電信能否提供蕭祈宏聯繫對象及事項的書面說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會後提供。
- 中華電信是否曾分析指定集會或政治性集會的人潮、客群?/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沒有做過。
- 若有人購買或政黨、政治人物要求,中華電信是否出售人潮分析服務?/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沒有的話就無從出售;中華電信拒絕提供這方面的服務。
- 若有人私下使用中華電信資料進行政治集會人潮分析,能否表明不容許並追究責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如有相關個案,一定會查明並議處究責。
- 個資法第二十二條是否授權主管機關進行行政調查及相關查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可以,基本上以稽查手段處理。
- 從108年起是否每年檢查電信業者個資維護,且未發現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副處長 黃天陽:每年都有檢查;目前沒有相關裁處。
- 拒絕配合個資法第二十二條調查可處多少罰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拒絕調查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 能否提供自開始辦理以來每年的行政檢查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會整理提供;副處長表示三個禮拜,主委表示一個月內整理。
官員答應的事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提出行政調查報告,並說明檢察官起訴書所點出的事實(期限:一個月內)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說明蕭祈宏協助二十五電訊與相關人員接洽的對象及事項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提供蕭祈宏與中華電信聯繫對象及事項的書面說明(期限:會後)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查明相關個案並議處究責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副處長 黃天陽:提供自開始辦理以來每年的行政檢查報告(期限:三個禮拜)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6-0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7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7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275–38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