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正鈐 質詢 莊翠雲:統籌分配稅款、地方財源、大新竹輕軌
2024/6/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14案:(繼續詢答) (一)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羅明才等23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員洪孟楷等22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三)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八)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3案:(繼續詢答) (一)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6月3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新竹市所得稅貢獻占全國16.7%,統籌分配稅款卻僅占1.5%,且地方配合款不足以負擔大新竹輕軌等建設,要求修法提高所得稅留地方比例並提出25%修正動議。財政部長表示,中央仍以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協助地方。
- 要求財劃法修法適度提高所得稅留在地方的比例,並表示將提出25%的修正動議。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部長是否記得當時認為財劃法分配不均?
- 委員指出地方建設配合款不足,主張調整統籌分配款並讓部分所得稅留在地方。/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中央仍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地方。
- 新竹市所得稅貢獻占比高、統籌分配稅款占比低,部長認為合理嗎?/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新竹市營利事業營業額占比較大,相對能獲配比較多。
- 委員主張所得稅部分比例留在地方,並將提出百分之二十五的修正動議。/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水平分配須提出納入相關指標的分配公式,使地方政府認為分配合宜,這也是一直努力的方向。
- 委員希望兼顧垂直與水平分配,並在修法時針對新竹市的情況調整。/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臺北市所得稅占全國四成,另有十個地方政府即使取得全部國稅與地稅,仍不足以滿足財政需求。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鄭正鈐委員質詢,2024-06-0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5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5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47–22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