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富癸 質詢 黃彥男、陳耀祥
2024/6/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就「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6月3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問答重點
- 交叉比對用戶號碼與帳務、客戶資料,才能得知特定年齡分布,是否如此?/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是,但重點是要去識別化。
- 一般在什麼情況下會做這樣的處理?/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資料去識別化後,在法規允許下可以做統計分析與處理。
- NCC如何查驗電信業者提供外界的資料是否已去識別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電信業者須訂定個資安全維護計畫,NCC會定期檢查,業者也須內控處理。
- 請具體說明稽核制度與業者管控是否落實,以及如何防止私下洩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主委請同仁說明稽核流程及業者取得的國際認證;處長說明業者通過相關認證。
- 請NCC及法務部說明是否存在監控選舉的機制。/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法務部檢察官僅就個案,經法官核發調取票後調取電信紀錄,沒有通盤分析或資料庫。
- 臺灣是否有能力開發設備端通訊監察技術,未來是否能改善?/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設備端監控涉及第三方驗證及技術成熟度;相關機制尚未齊備,因此新科技偵查法未納入木馬監控。
- 非公務機關不斷發生個資外洩,相關單位有何防範措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電信事業若涉及洩漏個資,NCC會依法裁罰。
- 屏東數位發展落後,有什麼精進作為?/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部裡會平衡數位落差並以電信普及基金補助,之後再補資料給委員。
官員答應的事
- 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事後補資料給委員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徐富癸委員質詢,2024-06-0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5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5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275–38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