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 質詢 莊翠雲:財劃法修法、地方財源、偷拍事件處置
2024/6/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14案:(繼續詢答) (一)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羅明才等23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員洪孟楷等22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三)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八)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3案:(繼續詢答) (一)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6月3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財政收支劃分法》多年未修,指出地方財源不足、仰賴中央補助,詢問修法時間表;官員稱過去未完成是因缺乏共識,仍在努力協調。委員另追問關務署針孔偷拍事件的懲戒、調任及通知地方主管機關情形。
- 要求說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時間表。
- 要求關務署妥善懲戒偷拍事件相關人員,並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追問修法時間表,並問沒有共識是否仍不打算修法。/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財政部正努力縮小歧異,讓共識最大。
- 委員詢問針孔偷拍事件後續處理方式及財政部自身角色。/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已交檢察署處理,並將加害人調離原單位。
- 委員詢問是否有人關心被害人的感受。/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會關心被害人的感受。
- 委員詢問財政部是否曾勸被害人和解。/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沒有要求被害人和解。
- 委員詢問懲戒結果是否出來及何時出來。/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懲戒結果已出來,並記大過。
- 委員指出財政部應負責調動人員、懲處並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已移送地檢署,並已啟動機關內部行政懲處及性平審議委員會處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彥秀委員質詢,2024-06-0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4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4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47–22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