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玲 質詢 卓榮泰、劉世芳:新住民專法、新住民定義、通譯制度、僑外生留臺
2024/5/31,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 二、5月3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三、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委員詢問行政院是否支持制定新住民權益保障專法,要求提出院版,並關切新住民定義、專責單位及通譯制度。院長表示支持落實相關政見,將強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內政部表示新住民定義尚待形成共識,並會研議探親停留效期。
- 要求行政院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院版。
- 要求行政院在專責機構尚未成立前,強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功能。
- 要求檢討延長新住民直系尊親屬來臺探親停留簽證效期。
- 提出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推動個人工作許可制、放寬企業資格並簡化申請程序,以及延長畢業後尋職期間等建議。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院長是否支持為新住民權益立專法?/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表示會依包容新住民的理念,逐一落實國家希望工程。
- 委員希望行政院提早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院版,並請部長說明。/內政部 部長 劉世芳:部長說明各委員會版本仍在討論,新住民定義尚無具體共識,行政院另提法律可能與委員會討論時程有落差。
- 經不同管道來臺者是否都是新住民,是否不應只包含婚姻移民?/內政部 部長 劉世芳:部長表示各部會定義不同,但合法來臺者都應本於人權精神受到照顧。
- 訂定專法以前是否必須先釐清新住民定義,定義未出來是否會有立法困難?/內政部 部長 劉世芳:部長表示訂法前要先釐清定義,三黨形成共識前恐有困擾。
- 是否先保障新住民權益,之後再定義,並保障來臺定居、停留或居留者?/內政部 部長 劉世芳:部長表示先保障合法來臺者權益,未來訂法時再重新定義,但不包含移工。
- 院長是否支持強化新住民專責單位或協調會報?/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表示支持,並稱會強化協調會報功能,在相關法律完整前先發揮作用。
- 協調會報半年才開一次,如何落實新住民政策,是否應強化會報功能?/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表示這個會報由他主持,不會半年後再開。
- 行政單位是否了解延長新住民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效期簽證的政見?/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院長表示會詳細檢視政見的影響程度及適用範圍,訂定可討論的基準。
- 委員希望延長新住民尊親屬探親停留時間,並請相關單位正視、儘早落實。
- 委員要求勞動部、國發會、僑委會及教育部跨部會研議僑外生留臺工作的四項訴求。
官員答應的事
- 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強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功能
- 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詳細檢視探親停留效期簽證政見的影響程度及適用範圍,訂定可討論的基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羅美玲委員質詢,2024-05-31,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3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3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1 期(第 1 冊),第 1–2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