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彭金隆、莊琇媛:P2P監理、平台停止出金、自律規範
2024/5/3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財政部莊部長翠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率所屬相關單位就「如何精進ESG制度評鑑、永續報告書及公司治理評鑑制度,並導引金融機構落實放貸及貸後管理工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P2P借貸平台停止出金事件的監理責任及主管機關,並指出現行自律規範沒有法律效力。金管會表示未來將統籌並整合各部會,目前平台依公司法登記,並要求金管會研議是否建立明確監理制度。
- 要求金管會研議P2P借貸平台應採自律規範或建立明確監理制度,並提出清楚的政策立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旭新科技停止提領等情況,金管會有沒有去瞭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請銀行局長回答。
- 旭新科技的事情,你們有沒有去瞭解?/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我們有從報紙上瞭解。
- 你們瞭解的方式是閱讀報章雜誌,跟我一樣?/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因為它不是我們監理的機關。
- 旭新科技是誰監理的機關?/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目前是依照公司法設立登記的機關。
- 旭新科技的情況,我是不是應該問經濟部部長有沒有去瞭解?/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我們之前有瞭解他們的營運模式,後續由檢調調查。
- 你們不是主管機關,憑什麼頒布自律規範?/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我們將來會是P2P的統籌,會整合各個部會一起處理。
- 所以現在誰是主管機關?/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目前還是按照一般經濟部登記。
- 旭新科技停止出金後的聲明,你有看過嗎?/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業者被起訴之後,我們才接到申訴案件。
- 你有看過旭新科技停止出金後的聲明嗎?/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有,我從報紙上有看到。
- 自律規範有法律效力嗎?可以當請求權基礎嗎?
- 金管會未來是不是繼續用自律規範,還是建立監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5-3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40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40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4 期(第 1 冊),第 209–2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