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標案資料調取、政府宣導採購、首長宣傳
2024/5/2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5月27日及29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高雄市政府為何數月未提供三項標案資料,並質疑政府是否以納稅款為首長宣傳。工程會主委表示會後了解並協調,但未承諾處理期限,並稱工程會主要依政府採購法處理。
- 要求工程會了解高雄市政府未提供資料的原因,並協調取得三項標案相關資料
- 要求高雄市政府若不提供資料,應正式回覆並說明理由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高雄市政府尚未提供資料,前主委溝通進度如何?/主任委員:工程會會依委員會指示發函;高雄市政府部分會進一步了解。
- 能否去了解並溝通高雄市政府提供資料的事?/主任委員:會後會了解相關狀況並做若干處理。
- 了解高雄市政府提供資料需要多久,是否還要等三個月?/主任委員:會依法透過工程會相關職責與高雄市政府溝通;無法報告所需時間。
- 地方政府以納稅人經費辦理標案,是否可以用於首長自我宣傳?/主任委員:工程會主要處理政府採購是否符合採購法及履約是否依契約執行。
- 地方政府無視中央法規時,中央政府應採取什麼立場與作為?/主任委員:中央法規由不同主管機關主管;工程會不解釋其他機關法規,會依法透過協商請高雄市政府提供資料。
- 協商結果可以一個禮拜內回復嗎?/主任委員:請相關主管單位回去研究。
官員答應的事
- 主任委員:發函請各機關提供委員所需資料
- 主任委員:透過協商依法請高雄市政府提供資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5-2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24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24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3 期(第 1 冊),第 267–30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