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 質詢:工程爭議調解、調解效率、依法行政、過往爭議
2024/5/2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5月27日及29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肯定公共工程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詢問調解耗時及改善方式;主委表示調解常需八個月以上,正檢討程序和人力,盼半年內提出調解建議。委員也要求主委說明過去幾起爭議及依法行政立場,主委表示會檢討過往處理,並稱宜蘭農舍案依法行政。
- 要求主委說明過去爭議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否改變,以及對依法行政是否有信心。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主任委員是否已了解履約爭議處理工作,還是需要時間上手?/主任委員:主任委員表示正檢討調解程序與人力問題,希望縮短處理時間並促成雙方接受調解建議。
- 主任委員過去的作法是否已改變?對依法行政有沒有信心?/主任委員:主任委員表示處理相關問題確有檢討之處,依法行政是唯一的路,並稱宜蘭農舍事件是依法行政。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魯明哲委員質詢,2024-05-2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21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21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3 期(第 1 冊),第 267–30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