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質詢 徐錫祥:未成年性侵、追訴權時效、刑法修法
2024/5/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案(十七)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委員以未成年性侵案件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未能追訴,以及受害者可能多年後才說出遭遇為由,主張追訴權時效應自成年起算。法務部次長表示沒有堅持反對,委員希望逐條審查時支持提案。
- 委員希望法務部支持未成年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自成年起算的修法提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未成年性侵追訴期從成年起算,能否討論、不要堅持?/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法務部認為可以討論,並未反對,但提醒應審慎處理法制面問題。
- 為什麼特別拉出未成年性侵?
- 能否以未成年性侵的特殊性,調整追訴期並展現法律追訴到底的態度?/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次長表示了解。
- 逐條時是否能以開放態度支持委員的提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洪孟楷委員質詢,2024-05-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0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011;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1 期(第 2 冊),第 211–25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