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質詢 徐錫祥:兒少性侵時效、詐欺加重刑責、法安定性
2024/5/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案(十七)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委員討論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提出具體權威見解,並兼顧被害人權益和法安定性;官員補充,刑法第227條修法後相關追訴時效已為20至30年。委員也要求法務部向委員辦公室說明詐欺加重刑責的政府版本及配套。
- 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提出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修法的具體、權威見解及各國作法。
- 要求法務部主動向委員辦公室說明詐欺犯罪修法版本與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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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次長對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的看法如何?/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若特別拉出兒少性侵害案件,其他犯罪是否也可能比照,會使追訴權時效制度動搖、失去標準。
- 委員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大膽提出對追訴權時效修法的疑慮及專業見解。/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修法後,相關案件追訴權時效已是二十年至三十年,至少會跨過被害人的成年。
- 委員認為時效問題論述仍不足,請法務部與司法院補強論述。/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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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莊瑞雄委員質詢,2024-05-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99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99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1 期(第 2 冊),第 211–25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