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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質詢 黃錫和、徐錫祥:虛擬資產監管、洗錢防制、業者通報平台

2024/5/2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4案。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1案。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一)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四)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質疑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把虛擬資產業者監管責任交給法務部,主張應由金管會另訂專法管理業者,洗錢防制法則規範洗錢行為。委員要求法務部次長再與金管會討論分工,並研議建立業者通報平台;官員表示相關管理措施由各主管機關制定。

  • 要求法務部次長重新與金管會討論虛擬資產業者的監管分工。
  • 要求金管會另訂專法管理虛擬資產業者,不要將業者監管責任交由洗錢防制法處理。
  • 要求法務部研議建立完整的平台,供業者通報並聯繫相關機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金管會目前有管理虛擬貨幣業者的專法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組長 黃錫和:目前還沒有虛擬貨幣業者管理專法。
  2. 第六條是否把相關管理規定交由洗錢防制法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組長 黃錫和:若第六條通過,授權子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也就是金管會。
  3. 次長是否了解委員認為洗錢防制法不應替金管會管理業者?/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洗錢防制法不是單一部會的業務,而是跨部會業務。
  4. 委員要求次長回去與金管會重新討論業者監管責任。
  5. 法務部是否要建立完整的平臺?
  6. 是否應建立完整平臺,並將業者監管責任交由金管會負責?/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相關管理子法仍依院版,由相關部會制定。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4-05-2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89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89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0 期(第 1 冊),第 1–8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黃珊珊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