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沛憶 質詢 高仙桂:外國專業人才、體育人才申請
2024/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四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指出,體育領域的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人數遠少於經濟領域,詢問申請有何困難。官員表示,申請者多為有國際競賽成績的教練或選手,推薦單位是協會及聯盟,但球員實際由球團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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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國發會對吸引高技能外國人才的成果滿意嗎?/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還有很多改進空間。
- 有哪些改進空間?/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可放寬專法條件;租稅優惠已延長至5年,並持續徵詢意見、滾動調整法令。
- 攬才專法為什麼那麼重要?
- 請研究並與教育部討論,提出報告。/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好,沒問題。
- 為什麼體育人才申請就業金卡的人數這麼少?/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特別領域的攬才條件由主管機關設定。
- 體育人才申請就業金卡的條件是什麼?/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月薪應該沒有限制;體育由教育部主管。
- 申請體育類別要由什麼單位提出?/專門委員:通常須有國際競賽成績,申請者包括教練、選手等;就業金卡條件曾放寬。
- 球團是否都收到申請資訊?資訊傳遞是否有落差?
- 請盤點體育人才申請少的原因。
- 運科中心是否也應納入推薦單位?
- 請國發會與體育署討論,並在一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官員答應的事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與教育部討論並提出報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沛憶委員質詢,2024-0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83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83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9 期(第 1 冊),第 1–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