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 質詢 李遠、蔡嘉駿:文化施政、文化投資、南部辦公室、台文館抄襲
2024/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5月22日及23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文化部長說明施政抱負,並關注文化投資虧損、文策院南部辦公室支出及台文館抄襲事件責任。部長表示希望台灣人認同自身文化,將逐步提出規劃;文策院董事長說明場地與進駐進度,部長則承諾釐清抄襲事件責任。
- 要求文化部提供黃牛處理方式的書面資料。
- 要求文化部說明鼓勵企業投入在地文化產業的規劃。
- 要求說明文化部專案投資的審查與決策方式。
- 要求說明文策院南部辦公室設立的必要性及租金、裝潢和進駐情形。
- 要求釐清台文館抄襲事件責任並作出處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請部長談心中的抱負與藍圖。/文化部 部長 李遠:希望臺灣人對自己的文化感到驕傲。
- 委員要求提供黃牛處理方法的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答應。
-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掌握文化部專案投資績效不佳的情況。/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表示稍微知道。
- 委員請部長舉出票房不好但總回收很好的電影。/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舉例說,有些臺劇賣到 Netflix。
- 委員問殺青是什麼意思。/文化部 部長 李遠:殺青是拍完戲但尚未後製,連剪接都還沒開始。
- 委員詢問文化部或投審會是否有人看過試片。/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說補助案依原定進度進行,由評審審查。
- 委員質疑片子已拍完、投審會通過到上映僅隔一天,詢問投資決策依據。/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說電影拍完後的後製時間變動很大,政府有時會通融;也指出小公司資金結構不健全是整體生態問題。
- 委員要求更審慎使用每一筆納稅錢。/文化部 部長 李遠:可以。
- 委員詢問中部是否也能設辦公室,並質疑南部辦公室的必要性與選址。/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表示還沒搞懂,並詢問是否請文策院董事長說明。
- 委員詢問南部辦公室租約開始七個月仍無人進駐的原因。/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說使用執照上個月才拿到,人員尚未對外招募,目前沿用一名內部員工。
- 委員詢問租約期間是否要計租。/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說租金要算,因為有裝潢。
- 委員詢問每月租金是否有優惠。/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表示有優惠。
- 委員詢問裝潢進度。/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表示裝潢已完成。
- 委員詢問未取得使用執照是否能裝潢,以及若不能使用是否會浪費錢。/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表示裝潢與取得使用執照是兩回事,並說現在已經拿到使用執照。
- 委員希望考慮在中彰投設置文策院中部辦公室。/文策院 董事長 蔡嘉駿:文策院董事長請委員提供意見,並表示會再多和委員討論。
- 委員詢問臺文館抄襲事件中館長如何負責,是否下臺。/文化部 部長 李遠:部長表示不會把責任只推給第一線職員,也不會在查清楚前懲處;答應立刻做出決定。
- 委員表示要負起責任、改善問題並避免再發生,詢問是否可以共同努力。/文化部 部長 李遠:當然是。
官員答應的事
- 文化部 部長 李遠:提供黃牛處理方法的書面報告(期限:一個月)
- 文化部 部長 李遠:更小心地使用每一筆納稅錢
- 文化部 部長 李遠:做出決定(期限:立刻)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羅廷瑋委員質詢,2024-0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76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76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0 期(第 1 冊),第 85–15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