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玲 質詢:僑外生留台、評點制名額、工作許可、畢業後工讀
2024/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四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主張留住在台就學的僑外生及專業人才,並指出現行評點制與聘僱規範限制其就業。委員要求教育部跨部會研議取消名額上限、增設個人工作許可、放寬企業條件及延長畢業後工讀安排;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要求教育部跨部會研議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
- 要求研議增設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擴大就業選擇。
- 要求放寬企業資本額及營業額規範,並簡化申請流程。
- 要求延長僑外生畢業後尋職期間的工讀安排,且不限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羅美玲委員質詢,2024-05-2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73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73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9 期(第 1 冊),第 1–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