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煦庭 質詢 蔡清祥、黃謀信:虛擬資產業者、打詐措施
2024/5/1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二)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三)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四)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六)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七)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第二案(七)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詢問,虛擬資產業者或個人幣商未依規定申請資格、從事相關業務,證期局已有裁罰案件,近期打詐修法是否有針對此事提出精進措施。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政府如何防堵詐騙集團利用個人幣商洗錢?/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務部負責執法;個人幣商須辦商號登記,未申報資格營業已有裁罰案件。
- 打詐四法對個人幣商洗錢有何精進措施?/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未來洗錢防制法將對幣商涉及洗錢入刑,也會把個人幣商納入規範。
- 幣商納管後能否掌握金流,讓受害人有機會追回財產?/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幣商未來透過洗錢防制登記或能量登錄納管,外國幣商須在臺登記;登記後就有跡可循。
- 請討論採登記制或特許行業管理,並說明理由。
- 請相關部門預作準備,修法時再詳細討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牛煦庭委員質詢,2024-05-1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65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65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8 期(第 1 冊),第 39–282 頁。